让人民满意高于一切

 

今年5月,睢宁法院双喜临门:继2005年之后,2006年再度被评为省优秀法院,被徐州中院评为2006年度信访工作一等奖。两项殊荣倾注了全院干警的心血和汗水,体现了让人民满意高于一切的服务宗旨。

严抓案件质量  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该院自2003年以来,充分发挥审监庭、审管办的职能作用,严抓案件质量,努力从根本上降低信访和上访,明确规定:所有审结案件都要经审监庭、审管办评查后才能归档,评查内容涵盖案件八大项30多个小项,从文字、语法结构到案件实体处理及社会效果都在评查之列,评查结果通过每月《审管通报》予以公布,同时向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三次以上查出问题的干警,调离原工作岗位,将评查结果与干警岗位目标挂钩。几年来,先后有二名同志因审判案件存在差错被从原审判岗位上调离。凌城法庭姚秀金同志因办案数量多、质量高、社会效果好,被省高院记二等功。由于奖罚明确,该院办案质量连年提高,连续三年在徐州中院11项基础考核指标中位列第一。

坚持预约接访  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

该院规定:对各级党委、人大批转的涉诉信访问题必须由院长亲自办理,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向党委、人大作出汇报,实行预约接访制度,妥善处理涉诉信访重大问题。工作中这项规定得到很好的落实,一批信访疑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如信访人刘某诉某保险公司赔偿案,因其证据不足历经一、二审败诉,多次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影响。面对这样的当事人,院领导没有回避,而是主动面对。院长亲自约刘某到法院认真听取她的陈述。通过谈话得知她之所以到处上访,是因对丈夫生前所在单位的冷漠和保险公司为了逃避责任所采取的手段严重不满,感到世态炎凉,自己孤儿寡母孤苦无依,产生厌世情绪,想通过上访来宣泄自己的不满。便立即将此情况向县人大、政法委作专门汇报,经过多方协调,最终妥善处理了她的现实问题。刘某深受感动,带着孩子给法院送锦旗。通过实行预约接访,有效地扭转了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

实行报备案制度  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流程

为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体目标要求,规范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该院于2006年初建立了信访信息预报备案制度,把涉诉信访处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制度规定审判、执行人员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通过当事人的言行和其他异常表现,对有发生信访苗头或者当事人已有信访行为,应及时将情况报院信访办公室备案,重大敏感信访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以便尽快妥善处理,同时细化了十种情形,明确了报送和处理途径。如张某诉李某人身伤害赔偿案,张某认为李家有钱有势,对法院存有抵触情绪,一边诉讼一边上访。该院及时发布信访动态并随着案件进展通报信访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该案全部执结,从而有效化解了这一重大信访问题。该院信访信息预报备案制度被省、市法院作为经验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