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四个第一 建设六大工程
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
——徐州鼓楼交巡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突出
徐州鼓楼交巡警大队担负着徐州市鼓楼区、徐州市开发区280公里道路的交通治安管理任务。大队连续多年在市局和支队执法质量考评中获得第一名。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政法标兵单位”、被省交巡警总队连续两年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2006以来,大队执法办案17万余起,件件做到无有效投诉、无复议变更、无诉讼败诉。大队全体民警在执法工作中,始终牢记“四个第一”(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握执法工作主线,服务经济建设;围绕中心工作,强化三基工程;立足“三个促进”,以素质工程促进队伍建设、以机制创新促进内务建设、以规范执法促进队伍形象;坚持实现“三个提升”:以“四色”布警提升防控体系建设、以深化勤务改革提升道路管控能力、以落实“五个”保障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
一、以素质工程促进队伍建设,实现“双过硬”目标
一是按照“四项标准”,实现队伍过硬。 大队始终将选好一个中队长、配好一个班子、带好一支队伍作为建队理念。按照“四项标准”的要求,坚持干部从基层出的用人导向,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优秀民警走上领导岗位。大队现有12名中队长、指导员均来自基层,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大队围绕“树团队精神、带一流队伍”目标,按照提笔能写、上台能讲、队伍能带、训练能示范、实战能指挥的要求,加强党总支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创建“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队伍目标,形成层级结合的管理链,按照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原则,增强干部和骨干队伍责任心,夯实组织基础。大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学习风气,为每一个民警提供良好的学习机会,除了鼓励民警通过函授、成大等渠道提高文凭学历以外,还特别注重日常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大队经常邀请检察院、法院、支队法制科的同志对民警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辅导,并常年坚持周三政治学习制度,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第一位,把廉政教育做为重点。
二是坚持“五法”岗位练兵,实现业务过硬。一是背记法。把背记法律法规条文作为民警苦练基本功最基本一项来抓,把常用法律法规印成小册,民警随身携带,天天背记,在食堂、宿舍滚动播放光盘,定期开展考核和竞赛,让民警耳濡目染,加深记忆。通过此法,民警执法的效率和准确率提高了,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提高了,一般程序处罚量提高了,案件卷宗的质量提高了,也有效消除了部分民警执法工作中“怕投诉、怕起诉、怕败诉”的思想;二是点评法。实行大、中队两级点评制度。带班中队干部每日对当班执勤民警执法文书审核,把好第一道关口。大队实行月、季度执法质量考核,把好第二道关口,定期开展优、劣执法卷宗展评,坚持每周执法分析例会,及时发现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丰富和完善执法工作的措施;三是正反对抗法。不定期的开展中队与中队之间,民警自行组队之间的正反辩论赛,评比“优秀辩手”,切实增强广大民警的执法用法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有效解决“说不过”问题,丰富了练兵形式和警营文化生活;四是达标升级法。大队实行基本功考核成绩一票否决制,即民警“三项”考核中有一项不达标视为练兵不达标,法律部分基本知识和执法考核不达标视为基本知识不达标。把基本功的绩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民警基本功成绩作为晋升、年度考评、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大队领导、中队干部带头苦练基本功,实行能者为师,官教兵,兵教官,涌现出一批岗位练兵能手,形成稳定的小教员队伍,其中三人被支队为聘为大练兵教官,在历次支队“大练兵”比武中,大队多次夺得团体第一、个人第一,多人进入前十名的优异成绩,100%的民警的达标,90%以上的民警达到优良成绩,100%的民警会使用计算机;五是轮岗练兵法。大队设立7个培训点,把全体民警分批随岗跟班开展培训,通过岗位民警“讲”、轮岗民警“学”、双方共同“练”、带班领导“评”四个环节的有机结合,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干这行不会干那行的不足,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同步提高的共赢目标。大队目前80%的民警已通过轮岗培训,民警的体会是:视野宽了,业务强了,方法多了,底气足了。与之配套大队还建立了岗位竞争机制,拿出事故处理、业务股等岗位,将执法能手推到用武之地,已有8名民警竞争上岗。 二、以机制创新促进内务建设,实现“双规范”目标
一是靓化“三观”工程形象,实现内务规范。“三观”即:内观(内务设置)、外观(外部标识)、窗口观(违法处理室和事故处理室)。按照《人民警察内务条列》和内务管理正规化建设四个方面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先后投入20余万元,统一大队外部标识,抓好“五小工程”建设和“九小件”的配备,新建一批办公用房和执法服务大厅,添置15台电脑以及空调、打印机、数码照相机等办公设备;本着整洁美观、简便实用原则,规范办公室、档案室、宿舍、食堂、浴室等办公、生活设置,规范建筑外观、门楣、门牌、桌牌、停车位标识以及警务公开栏、报警电话、温馨提示牌、警民联系卡、便民服务台、群众意见箱;在执法服务大厅设立值日警官岗位,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导办制。
二是推行“四统”工作机制,实现制度规范。“四统”即:学习和工作安排统一部署、内务管理和纪律作风统一标准、组织协调和警力调度统一指挥、队伍建设和业务实绩统一考核。按照通盘考虑、统筹兼顾原则,在大队各项学习教育活动中,统一动员部署,统一制定学习计划,统一安排工作进度,同步组织实施。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总体要求,坚持“严格管理、以人为本”理念,狠抓条令条例、“五条禁令”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共制定各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62个,规范全体民警纪律作风和日常养成。在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和交通治安管理工作中,明确职责分工,做到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制定各类预案和实战演练中,统一调度指挥,增强实战能力,确保警令畅通。根据大队辖区道路治安状况和警力配置,在控制发案、查结案件、执勤执法等方面制定硬性工作指标,依据业务工作实际,对民警兑现奖惩,营造争先创优氛围。
三、以规范执法促进队伍形象,实现“双满意”目标
一是强化“五个”意识,让各级领导满意。大队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始终把规范执法、公正执法作为交巡警执法工作的红线,作为统揽队伍建设和各项道路交通治安管理业务的“纲”,在“立规矩”上作文章,在“守规矩”上下功夫,牢牢强化民警“五个”意识:一是强化执法责任意识。增强民警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二是强化执法法律意识。提高民警熟练运用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进行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强化执法质量意识。提高民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判断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方式得当、处理快捷的业务能力;四是强化执法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不断提高警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五是强化执法规范意识。规范民警执勤行为,规范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规范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完善服务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大队主动将交通治安管理工作置于区党委政府领导之下,建立了定期汇报制度,适时邀请区人大、政协委员来大队检查评议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将执法工作纳入地方经济建设大局,摆正位置,当好参谋,密切关系,赢得支持;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执法与守法的关系,实现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由被动型向主动型、打击型向防范型、管理型向服务型的“三个转变”。大队班子成员经常主动深入到经济开发区外资台商企业提供上门服务,丰富便民利商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历次区行风评议中名列前茅,市委、市政府领导、省厅、市局领导多次莅临大队检查指导工作,市委、区委宣传、文明办等部门也多次组织兄弟执法单位来参观学习。
二是创新“五个”工作法,让人民群众满意。一是网格流程法。结合日常民警实际执法工作,根据公安部《基本规程》、《工作规范》的要求,大队研定出台了《执法工作网格流程图》,将道路交通治安执法工作步骤、程序、规定与方法制作成一张简单易懂的流程图,共三大类十小类,使民警在执法中参照规范标准工作,对工作流程、规范及要求一目了然,并及时发现、纠正自身的错误,进行有效的规避。二是软件控制法。大队自主开发了交通违法行为一般程序处罚系统软件,从受案到处罚决定全部实行微机程序制作,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以往靠手写方式约需2个小时,现在只需20分钟即可办结。从根本上消除了民警因材料繁琐怕办理一般程序案件的畏难情绪,也为被处罚人节省了时间。此法现已在支队广泛推广,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三是全程核档法。对一般程序案件实行办案人、法制干事、分管大队长“三级审核”的制度,实行全程核档。建立了大、中队执法台帐、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大队执法档案室。四是规范用语法。大队在调研时发现群众对执法不满意很大一部分是民警没有严格使用规范用语,说了不该说的话引起的。大队从规范语言出发,制定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和工作忌语》、《规范电台通讯和喊话用语》、《“窗口”服务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纠违管理、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检查盘问、“窗口”接待、日常管理5个重点执勤执法工作环节,来规范民警的工作用语和言行举止。重点教会民警如何以平和的心态、规范的语言来巧妙回答各类疑难执法问题。在面对每一位交通行为人时要坚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该说的不少说,把握好自身的执法行为。五是四点准备法。在民警上岗执法前,规范四点准备工作,一是带班中队干部讲评动员,部置当天执法工作和要求;二是整理警容警姿;三是检查执法文书;四是检查装备器材。
通过实行“五个”工作法,大队执法工作有了质的跨越,大队在全市公安交巡警部门执法考评中多次获得第一名,被市局选树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四、以“四色”布警深化防控体系,实现“双扩大”目标
一是实施“四色”布警,扩大防范网络。“四色”布警即“红橙黄绿四色布警防控方案”。大队负责徐州市区东北部的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辖区内有国、省道4条,主干道5条,次干道32条,城市出入口8个,大型广场2个,辖区道路交通治安情况尤为复杂。为有针对性地加强社会面巡防,确保辖区道路交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按照“防得好、控得牢、抓得住”的思路,实施“红橙黄绿”四色布警,根据警情的重大复杂程度和辖区道路发案指数,科学设置警力部署、固定岗、车巡逻岗、布控卡点、联勤卡口的数量,并适时组织合成演练,建立和完善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日常治安巡防工作机制,规范接警、处警、盘查、布控、堵截、缉捕等打防控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使每位民警在各种情况下能够熟悉自己的岗位及职责,确保警力“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
二是严格“五类”管理,扩大管控网络。“五类”管理即:事故隐患路段、校车、长途客车、危化物品运输车与重点驾驶员即“黑名单”的管理。以中队管辖区为平台,对“五类”管理对象建档立册,纳入管理视线,认真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工程、“五进”交通宣传工程,排查出事故多发路段和高发时间段,有针对的安排警力进行巡逻查控,加大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有效压降了道路交通事故,大队辖区内全年没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五、以勤务改革为抓手,实现“双突破”目标
一是落实“三个”机制,突破传统勤务模式。“三个”机制即:警力配备、制度制约、经费装备机制。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配警模式大力深化警务改革,加大巡逻岗位警力的投入,实行“全天候备勤”、“一职双岗”与弹性工作制勤务模式,执勤民警“高峰站点、平峰巡逻”,事故处理民警“街面接警、主班出警、副班巡逻”,通过优化警力配置,在未增加一名警力的情况下,大队新增机巡岗位6个,拓展了管控层面。六中队作为大队勤务创新的试点中队,加强装备投入,改变以往“站在路边等违法”的勤务模式,根据辖区不同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治安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从而实现了快速机动的勤务模式。2006年以来,大队巡逻民警以快制快,以动制动,共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2名,缴获被盗抢汽车69辆,缴获赃款总价值 300余万。
二是抓好“两个工作重点”,突破业务发展瓶颈。“两个工作重点”即:信息工作重点、档案工作重点。坚持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牢固树立情报信息“先导意识”、“研判意识”和“共享意识”,加强信息基础工作,为中心工作服务。通过严密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岗位练兵与集中培训等办法,提高民警的基础工作素质;拓展情报信息来源,延伸情报工作触角。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违法行为、事故处理、数码照片、数码录音等5个数据库,规范业务基础台帐3类17种,民警执法基础数据分门别类输入数据库,定期整理数据库和执法台帐与档案,做到规范整齐,清晰明了,查阅快捷,注重基础信息研判利用,发挥档案最大效益。
六、以“五个”保障推动全面建设,实现“双丰收”目标
一是典型示范保障。注重在一线执勤民警中选树身边的先进典型,队伍中先后涌现出宋永权等一批具有鲜明执法特点,在大队乃至支队有影响的先进典型,用好典型资源,发挥好他们在队伍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广他们的工作法,使广大民警学有方向、做有方法、赶有目标。二是科技投入保障。在科技强警和科技手段运用上舍得投入,加大非现场执法的力度。为勤务中队巡逻车辆上配备 “雷达测速仪”、“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科技装备,一线民警全部携带数码录音笔上岗,对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实行一案一录。三是目标考核保障。将民警个人每月工作量与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挂钩,细化分配方案,严格兑现奖惩,实行奖优罚劣,考核情况与其年终评优创先立功受奖等切身利益直接挂钩,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进取心。四是内外监督保障。坚持日常查勤机制,对民警的执法执勤、内务进行检查;坚持外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大队警风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公布监督电话,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定期上门走访共建单位,听取外部反映,征求意见建议。坚持定期通报机制。对发现的执法问题编发督察通报,去年先后对12名民警进行了戒免谈话。五是维护执法权益保障。把维护民警合法执法权益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大对民警执法保护力度,2006年以来,先后有三人因拒绝、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被治安拘留,对7名民警颁发了“委屈奖”。
2007年鼓楼大队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五大体系建设,继续努力提升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明确的思路、配套的措施、扎实的作风,全面地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取得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双丰收”,近年来,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3次;三中队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4次,并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 4人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人荣立二等功,10人荣立三等功。2006年度大队被徐州市市委市政府评为“政法标兵单位”、“徐州市文明单位标兵”,先后被省厅、省交巡警总队评为“全省平安创建先进基层单位”、“全省公安管理执法质量优秀单位”。2007年5月,先后被公安部、省公安厅评为“全国优秀基层单位”、“全省公安系统先进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