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中级法院深入推进审判公开 打造阳光工程

打造阳光工程

--市中中级法院深入推进审判公开

公正是和谐的根本,公开是公正的保证。2003年以来,级法院围绕“阳光审判”,不断创新方式,逐步完善机制,把法院的工作彻底置于“阳光”之下

勇于创新  不断充实公开内容

几年来,市级法院积极推进全方位的审判公开,做到凡是与案件有关的活动,应该公开和能够公开的都必须公开

2003年底,该院在全省率先实行民事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对受理的民事二审案件开庭,除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以及庭前调解结案的以外,一律公开开庭,合议庭三名法官全部坐堂审案。现在全院民事二审案件每年公开开庭率都在95%以上。

在执行工作中,该院积极推进执行案件“四告知”制度,即执行前给申请执行人的风险告知书、给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书、执行过程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告知书和执行案件结果告知书。

去年12月1日,市中级法院又在全省率先向社会公布全市各法院执行局局长值班电话,电话24小时畅通。12月30日下午,中院执行局在接到一知情人的举报电话后,快速出击,仅用50分钟就成功地将被执行人某县建设局的银行存款264万元扣划到法院帐户。公开执行推动了法院执行案件效果的提高,案件的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两项指标”由2003年底的全省倒数第三跃至全省前三名。

在推行审判和执行公开的同时,该院还积极推行法官行为规范的公开。该院将制定的“关于加强审判纪律”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维护法院司法形象”的两个“十条规定”在当地报纸电视上进行广泛宣传,在当事人到法院申请立案时,给双方当事人寄发《案件监督卡》、《案件反馈卡》“双卡”和“诉讼监督告知书”,把法院的廉洁办案规定、违法审判的追究范围及举报方式原原本本地告诉当事人,虚心接受社会监督,促使法官的行为更规范,语言更严谨,审案更认真,裁判更公正。

借助媒体  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近几年来,市中级法院在推进审判公开过程中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不仅向当事人公开,而且主动向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媒体和广大社会群众公开。

2004年,中院制定了《关于公民旁听案件的规定》,在法院门口设立旁听证发放处,公民凭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就可以到法庭旁听案件。该院通过互联网、当地报纸和电视,坚持每周向社会公布下周开庭信息;定期邀请居民、学生到法院旁听;规定每年邀请每个人大代表旁听案件至少一件以上;在法庭的入口处设置了安检设备和专门的物品存放柜,为群众旁听案件提供方便。近3年来,有10万多群众到法院旁听了案件。

与此同时,市中级法院还积极借助媒体这一阵地推进审判公开,不仅欢迎媒体对案件进行报道,而且主动向媒体提供审判信息,为媒体报道提供方便。每周五下午,中院宣传部门准时把下周的开庭信息和案情概要传给当地媒体,记者到法院宣传部门登记后就可以进行采访报道。同时,法院与当地报社、电视台联办法制宣传栏目,让法官结合案件以案说法。近三年来,市中级法院在徐州电视台播出的说法性案例就有712档,在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今日说法》播出的典型案例58个。去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和江苏省高院在市中级法院召开电视宣传现场会。

积极探索  不断深化公开内涵

 几年来,市中级法院注意从深化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入手,使审判公开活动逐步向纵深拓展。推广行随机分案制,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分案的影响;取消了一审案件按业务系统请示案件,改由研究室统一办理请示案件,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诉权;对执行异议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对再审复查案件实行合议庭集体听证,对减刑假释案件到监狱进行听证,对缓刑案件到社区进行听证,对信访案件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听证;在裁判文书中增加附页,将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条文原原本本告知当事人等一系列措施。

司法鉴定是近年来法院工作的热点环节,为了增加工作透明度,2004年初,中院与有关技术部门共同开发了司法鉴定对外委托案件的管理软件,对于需要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的案件,在选择委托鉴定机构时,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一致时,由双方当事人在场,通过计算机快速翻转程序按键确定社会鉴定机构,此举消除了当事人对人为选择鉴定机构的合理怀疑。几年来,该院没有发生一起因对外委托鉴定而引起的投诉和信访。今年初电脑随机选择社会鉴定机构的经验被省高院在全省法院推广。

 以公开促公正、用公正促和谐。2006年,市中级法7项质效考评综合指标在全省名列第一,涉诉上访的数量同比减少了71.6%,受到了省委政法委领导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