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法院坚持和谐诉讼促审判质效提高效果明显

近年来,泉山法院坚持和谐诉讼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发挥审判服务功能,全力服务经济建设。首先是增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审判就是抓发展的思想。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人人是形象,人人是环境,案案是形象,案案是环境”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公正、文明、廉洁,为全区的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出台便民、利民、护民具体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举证指导,使其能切实行使好各项诉讼权利。二是坚持司法为民意识,不断拓宽服务渠道。该院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检验办案效果的尺度,大力拓宽亲民之路,推广便民之举,探索利民之策,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第一,突出“情”字,架起与百姓的“连心桥”。强化亲民、爱民意识,教育干警换位思考,体谅群众疾苦,使干警能够时刻注意自身言行,主动拉近与群众的感情,增强司法亲和力。第二,突出“快”字,打造维权“绿色通道”。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目前,该院已经形成具有“简易、快捷、低成本” 特点的民商事审判格局。第三,突出“便”字,在立案环节上,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司法救助、指导举证制度,切实解决“告状难”问题。三是立足构建和谐社会,调判结合良性循环。该院始终坚持 “调解优先、多调少判”的原则,加大调解工作考核力度,强化干警的调解意识。实行“内比外学”,采取集中交流调解经验,提高干警的调解能力,全院兴起了“院里考调解、庭室抓调解、干警比调解”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着力抓信访当事人息访息诉工作,积极稳妥地办结了一批涉诉信访老户信访问题,使信访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