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从去年初开始,全市政法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一年多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平安徐州、法治徐州建设。其做法日前受到省委政法委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一是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指导思想。市委政法委认真组织全市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讲话,抓好新任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新上岗干警的集中培训,组织一线干警开展“以案析理”活动,针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结合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大讨论,深刻剖析执法理念上的误区和偏差,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进一步清理执法理念,统一执法思想,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了“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是进一步拓展和落实了执法公开。政法各部门坚持把执法公开作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根本性措施,不断拓展公开的渠道和内容,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满意。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根据法律规定凡是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如把执法人员、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过程、执法进度、执法收费、执法文书、执法监督措施等广泛向社会公开。中级法院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向当事人送达《诉讼事务提示与诉讼监督指导》,在立案场所循环播放《诉讼指导》专题片。市检察院采取在新闻媒体开设检察专栏、设置《检务公开栏》、设立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开通网上举报及开展举报宣传周等方式,增强执法透明度。市公安机关统一编印了涉及治安行政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监督、刑事执法等5个方面共195项的《警务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了警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
三是基本健全和完善了执法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紧紧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市中级法院明确各类审判工作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与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全体干警的工作业绩挂钩。二是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考评标准、范围、质量界定以及评查结果的运用等。市公安局坚持每季度对县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执法质量考评,各县(市)局、分局、支队每季度对基层所队执法质量进行一次考评、排位、通报,每月在网上发布一次办案质量排行榜,把考评的结果作为衡量公安机关执法工作、考核班子、民警评先创优的硬性指标,严格兑现奖惩。三是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更加广泛、扎实地接受社会监督。市检察院制订了《案件管理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检务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全市不批捕案件开展检务效能检察实施意见》和《关于对全市不起诉案件开展检务效能检察实施意见》,强化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四是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手段使用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市中级法院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内部网站建设;推行网络管理,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全面加强监督检查,高度重视安全保密等三个方面的工作,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五是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设,按照执法资格的认证和升级制度要求,使教育培训经常化。市司法局以《公证法》、《物权法》等新法实施为契机,组织机关人员、公证员、律师等人员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六是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制度、工作责任制、信息报告和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考核奖惩机制、研究通报制度等多项制度。七是人员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督促县级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标准尽快落实。同时,拓宽渠道,挖掘潜能,积极增加警力,切实解决基层案多人少的矛盾。
四是着力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防范工作机制。一是对去年以来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摆剖析,反查制度机制上的问题。二是对去年以来涉法涉诉案件进行查摆剖析,反查机制和工作中的问题。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对上级部门、政法部门之间实施法律监督的问题进行查摆剖析,反查工作制度中的问题。四是对去年以来扣押、冻结款物没有法定依据和不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不建立台帐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清查整改,反查工作制度上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