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落实办案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徐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办案流程的贯彻落实,两级院案件督察部门、业务部门充分认识落实办案流程的重要意义,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办案流程,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学习让办案流程深入人心。市检察院统一组织全市业务部门干警认真加强流程学习,各基层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抓好流程的学习领会。近日,市院对基层院和市院各业务部门学习流程的情况分口进行集中闭卷考试,使得办案流程深入人心。

责任落实让规范执法强行入轨。两级检察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基层院和市院业务部门“一把手”对本单位、本条线流程贯彻落实情况直接负责,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组织实施。市院业务部门结合每季度案件复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了办案工作流程的真正落实。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对应当履行的程序不履行、不当履行;法律文书、工作文书制作不规范;组卷不规范、不及时等违反《办案工作流程》规定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办全部案件负责,对应当由部门负责人履行的程序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对案件承办人提出应当经部门集体讨论的案件不组织讨论,以及应当提请检察长讨论研究的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当进入人民监督员程序的案件未提出意见的,对未抽查案件不认真考评的,对案件存在的问题不督促整改等违反《办案工作流程》规定的,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考核评比促进办案流程落实。各基层院普遍建立了季度考评制度,每季度自行组织考核评比,并把流程落实情况作为个人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由市院各部门组织对各个基层院的平时抽查、半年、年终考评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促进了办案流程的落实。

多种督查方式防疏堵漏。一是定期自查,市县两级业务部门每月对所办案件逐一进行检查,分管检察长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抽查。二是专项检查,市院督察室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全市检察系统某一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整改执法热点难点问题。三是重点检查,市院业务部门对质量不高的案件进行重点检查,并找出问题和症结,重点整改。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实现动态管理。市院制定了《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监督实施办法》,铜山、丰县和云龙区检察院在市院指导下,在全市率先设立了案件管理监督部门,开展案件管理监督工作试点,不断探索完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案件管理监督部门将全院的管理和案件监督工作统一归口,对案件统一受理、登记、分流,对法律文书统一管理,驻赃款赃物统一登记监管,并创立了案件预警机制和跟踪监督制度,保证了办案流程的落实,有效地提高了办案质量,防止了超期羁押等不规范的办案行为和不正当的案件消化,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