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廉洁政法机关”活动成效明显

 

扎实开展  特色鲜明

我市创建“廉洁政法机关”活动成效明显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 “廉洁徐州”创建活动部署,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强力推进全市政法系统创建“廉洁政法机关”活动的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委政法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廉洁政法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在抓好本单位创建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全市政法系统的创建工作。各地、政法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机构,由主要领导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一手抓分管业务,一手抓廉政建设。二是制定意见,强化措施。市委政法委结合政法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创建“廉洁政法机关”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以开展创建“廉洁政法机关”活动为契机,深入排查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明确本部门(单位)的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思想教育,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大力加强法纪监督,扎实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使政法队伍的廉政建设工作更加扎实有效。三是排查问题,有的放矢。全市政法机关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认真查摆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单位分类梳理,确定重点,找准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市中级法院委托城调队对法院系统的行风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建立了廉政档案,签定了“创建工作责任书”。市检察院在制定活动方案时及时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确立了创建和整改的工作重点。市公安局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高校教师等30余名警风监督员召开了警风监督员暨社会治安巡访员座谈会。市司法局通过学习讨论,认真梳理了10个方面的问题,出台了10项措施和制度。徐州市国家安全局紧密联系国家安全工作实际,分别从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特殊行政执法、执行规章制度等四个方面查找不足。四是特色突出,确保实效。市委政法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特色的创建活动,保证了创建工作的效果。主要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强化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执法守法”大讨论、扎实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加大政法队伍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过开展创建“廉洁政法机关”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项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组织实施大防控、大调解、大普法,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使平安、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绩,在前不久的省平安、法治检查考核中,省检查组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妥善处理微山湖地区省际边界纠纷,维护湖区社会稳定,实现百年恩怨化和谐的做法,得到中央和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被中央政法委信息专刊刊发推广。二是政法主要业务工作绩效有显著提升。活动以来,我市政法部门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市中级法院在2006年全省审判质量效率综合排名第一的基础上,2007年仍保持着良好的运行态势,目前结收案比、民事案件调解率等5项指标全省排名第一。市检察系统在受理案件数量明显上升的情况下,案件质量稳步提高,捕后不诉、捕后无罪判决以及撤回起诉案件数量为零。2007年,全市11个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全部达标, 6个县级公安机关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网上追逃工作、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稳居全省前三位。全市社会治安呈现出刑事案件总量、八类案件、杀人案件、“两抢”案件和盗窃案件“五降”的好势头。全市未发生有影响的政治事件、群体性事件、大要恶性案件、群死群伤的恶性安全事故和民警队伍违法违纪案件。三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持续大幅度下降。我市涉法涉诉进京赴省上访案件在2006年大幅度下降的基础上,2007年逐步持续下降。多次受到省联席办、省委政法委的表扬。特别是新沂市法院实现了连续5年进京赴省上访“零纪录”,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专门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四是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明显减少。2006年,违法违纪人数与2005年同比下降36.1%2007全年与2006年同比,案件起数和人数分别下降25%和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