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检察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积极开展检务督察,通过“突出五性”强化督察反馈,并取得成效。
一是突出目的性。该院督察反馈中突出重点检察工作,着眼薄弱环节,以转变工作作风为抓手,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根本,服务大局,服务整体。同时还根据督察内容,依据督察情况,依照检查出的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被督察对象实际,有的放矢地作出反馈。
二是突出时效性。该院在督察工作中注重抓苗头、抓倾向性问题,做到:小问题及时整改讲速度,大错误限期整见成果,个人问题单独整改看行动,整体问题全面整改观后效。在跟踪督察、现场督察和办案督察中随时反馈,边查边改,随查随改,杜绝了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使检务督察及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
三是突出针对性。该院在突出督察反馈的针对性中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内容和形式相结合。向上级汇报督察情况时,采用督察报告的形式,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面向局、科、室反馈督察结果,采用通报的形式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对现场督察采取口头反馈,督促及时整改。二是查摆问题和分析原因相结合。在督察反馈中该院注重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在弄清、弄准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三是警示教育与友情提示相结合。对检察干警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该院及时组织警示教育,警醒干警规范执法行为。对轻微的违规违纪干警,及时个别提醒,直至诫勉谈话,防止问题因小积大演变成严重违纪或违法案件。
四是突出真实性。该院在督察反馈中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确保在每一环节都体现出真实性。叙述督察情况重在还原事态真实面目;反映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分析原因重在多方面多角度查根源;提供建议重在立足长远,着眼全局,体现出切实可行。
五是突出公正性。该院主要克服了三个方面的影响。一克服“假象”影响。督察人员在督察中力求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反映问题,正确解决问题,通过不断学习,精通各项检察业务,在敢于督察中做到善于督察。二克服“主观”影响。该院要求督察人员要从督察的实际情况出发,用辩证发展的观点认识问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进而解决问题。三克服“感情”影响。该院规定督察人员不得接受被督察科室和人员的宴请、娱乐等安排,防止“感情”钻过纪律的“栏栅”,防止督察反馈变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