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法治惠民生

“四项举措”打造法治惠民工程

 

办实事、求实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既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泉山区以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活动为载体,牢固树立“抓法治、促和谐”的理念,努力为老百姓解难题、办实事,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007年,该区投资5000万元公共财力,实施了法治惠民促和谐十大工程。

【关键词 尊重民意】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没有先例可循,而且大部分实事涉及面广、矛盾相对突出、解决难度大,泉山区坚持以创新破解难题,用法制保障民生,保证政府在惠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为使惠民工程能够真正反映民意、化解民忧,该区在政府网站设立惠民工程征选专栏,区、街道、社区分别召开群众座谈会100余次,走访各界群众200余人,发放调查问卷2000余份,对收集上来的100多件备选条目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了2007年度“法治惠民促和谐”各项工程初步意见。

【关键词 执法规范】法治惠民工程的许多内容也是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关键要充分依靠和发挥法治的规范、调节、制约、维权等功能,把各项富民安民法规和政策研究透、使用足、配套齐、落实好。该区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依法行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13份,聘请6名专家学者,成立政府法律顾问组,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加强法制员制度建设,配备49名专职法制员,定期开展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加强业务学习深造,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互查和案件质量评查。严格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制度,对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的400多件具体处罚行为全部统计备案,并对行政诉讼进行全程跟踪,没有发生一起因行政复议被纠错的具体行政行为。坚持把政务提速、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建设作为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行政快捷通工程,做到畅通渠道、便捷百姓、快速办理,履行群众张嘴、干部跑腿的承诺,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满意率达96%以上。

【关键词 实事办实】法治惠民工程重点围绕解决教育、医疗、劳动就业、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实施,处处体现民生,件件反映民意,项项涉及民利。区委要求一定要把实事办实,坚决杜绝花架子工程和政绩工程,使群众能够直接、具体地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切实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实施单位开展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彰显了惠民工程的民生效应。如:教育收费问题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通过纪委介入,做到全程监督,加大督察力度,规范各个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收费范围,真正把减免学杂费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维护了教育一费制的严肃性,被评为全省首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卫生综合监管机制,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在全市率先开展“放心早餐”工程,取缔不达标小餐馆549家。逐步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立了规范化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1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8家,覆盖辖区人口80%以上,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创新环境监管体制,实行环保“片警”制度,及时解决群众投诉,拆除燃煤锅炉59台;强化对云龙湖周边环境治理力度,云龙湖水质达到了国家二类地表饮用水标准。

【关键词 法治保障】扎实推进政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区政法各部门建立健全了执法质量考评、责任分解、错案责任追究等80余项规章制度,执法工作制度体系日渐完善,区法院成为全省“基层法院执法规范化建设联系点”、“文明法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系,依法应公开的事项全部进行公开。区法院建成全省第一个科技法庭,实现对工作程序和审判相关事项等内容的公开;区检察院建成信息化检务接待室;公安分局在全市率先建成重要执法场所实时监控、全程录音录像系统,实行“阳光执法”。全面落实“诉调对接”,区法院调解民事案件1657件,调解率达45%,调撤率达64.2%。平等保护各类主体,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执行救助等措施,努力使各类主体获得平等司法保护2007区司法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2起;区法院设立20万元执行救助基金,共救助5人,资助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