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龙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全区第二批16家达标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至此,全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单位已达37家。
企业循法经营是法治云龙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之一。2005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按照“推进和谐企业建设、促进企业守法经营”的工作思路,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深化企业依法管理水平,在充分发挥各级工会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强化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制定了严格创建标准,并采取切实措施抓落实。一是强化责任。区总工会根据街道、社区企业工会组织现状,每年年初按照企业比例向街道下达创建指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区总工会聘任的工会工作指导员跟踪指导。二是抓点带面。区总工会锁定50家企业,每个街道10家、社区5家企业为工作重点,实行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联动。并及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会,提供借签,互补互促,促进面上创建活动的开展。二是严格标准。围绕“组织健全、发挥作用好;制度规范、落实效果好;职工队伍稳定、团结协作好;诚信经营、企业发展业绩好;积极创建、工作机制好”的5项26条创建标准,采取企业申报,街道、社区工会考核推荐,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把关,规范程序,严格标准,每年对达标企业给予表彰。2007年,云龙区对申报企业严格审核,凡未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全员办理职工社会保险,未依法全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全部不予评选,保证了创建质量。
两年来,全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增进了职工与经营者的互相理解,规范了企业管理行为,构建了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劳动纠纷逐年减少,因劳资纠纷而发生上访的现象已经杜绝,达到了政府、企业和职工三方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