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立足“三个三”着力提升社区普法工作水平

泉山区立足“三个三”
着力提升社区普法工作水平
 
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泉山区坚持把加强社区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泉山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在整合资源、创新形式、健全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全区逐步形成了政府有力推动,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三个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普法工作组织能力
一是强化基层网络建设。广泛开展“普法系统六个一进社区”以及争当“四员”等活动,积极发挥社区内的老党员、老干部以及法律工作者、文艺爱好者的独特作用。各社区普遍建立了普法宣传指导中心、普法宣传研讨会、法律顾问处、普法宣传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站、普法文艺队、法制教育基地等,设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辅导员、传统教育辅导员、公民道德教育辅导员等。2007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活动328次;印发法制宣传材料24万余份,参与活动群众达16.4万余人,全区登记在册的各类普法志愿者共3186名,他们活跃在基层社区群众身边,传播法治精神,积极释法解惑,为社区普法工作有力有序地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基础阵地建设。首先进一步巩固传统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不断加强社区市民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学校、社区法律图书室等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建设,每年举办先进市民法律学校、优秀社区法制辅导员评选,促进基层法制教育有力开展。其次,积极开辟大众传媒阵地。建立“法治泉山”网站,宣传法律知识,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倾听百姓诉求;与徐州广播电台、《徐州日报》等媒体共同开设《法治泉山建设》专栏,及时报道全区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情况;邀请新闻界专业人员,对普法志愿者进行法治新闻写作培训,引导、鼓励社区向报刊杂志投稿,宣传在普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再次,积极拓展普法工作新阵地。鼓励社区探索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新型宣传模式,支持群众发挥自主创造性,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整体水平。目前,已建成法治文化宣传街13条,长度5300余米;法治文化广场11个;法治墙体广告230余处,面积3万平方米;半数以上的社区开设了社区法治论坛,定期组织研讨活动;在60多个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立道德法律点评栏,让群众和社区法律顾问处律师对小区内发生的事情从道德及法律的角度进行点评。
三是强化活动载体建设。在社区内开展以“家庭和睦好、学法守法好、邻里相处好”等“六好”为目标的“法治文明标兵楼”评选活动。在家庭中开展以自觉学法、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等为标准的“法治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在群众中开展以“学法、守法、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伴我行”活动;号召社区居民争当“社区法治能人,表彰积极参与社区法治创建活动,在法治方面有突出技能、突出贡献、突出成绩等的社区居民。通过搭建更贴近群众、更便于全民参与的普法活动平台,将普法工作不断向社区、楼道、家庭延伸,使法治理念渗透到千家万户。
二、突出“三个重点”,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突出对社区干部的普法。各街道建立了社区干部学法制度,统一配备学法笔记,定期集中学习,街道依法治理办公室定期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测试,对连续两次考试不合格的社区干部建议居民予以罢免或辞退。
二是突出对青少年的普法。成立街道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在社区和学校、有关单位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工作站,中心定期召开各站工作会议,相互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商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聚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合力,不断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社区、学校、家庭三位一体教育机制。
三是突出对外来人口的普法。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性宣传活动相结合,利用春节后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返城的机会,在车站、暂住证办理点设立法制宣传站点,集中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区外来(出)务工人员维权服务站在徐州汽车南站设有专门办公室,及时提供依法维权服务;在社区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建有流动人口电子档案,对大型商场、酒店、工厂等单位集体宿舍暂住人员,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把对外来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效果纳入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对散居的流动人口,由社区片警和流动人口协管员每月进行一次家访,加强日常法制宣传教育。
三、坚持“三个贴近”,不断提升社区普法工作实效
一是坚持贴近群众现实需要。根据不同群体的实际需要,因时、因地、因人,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社区内重点宣传《宪法》、《物业管理法》等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送法进工地”活动中,以《民法通则》、《劳动法》、《合同法》为主要宣传内容,着重培养民工维权意识;而“法律进校园”则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另外,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如对重大纠纷的当事人、上访人员,采取个案宣传方法,主动上门提供法律宣传咨询服务。通过大力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强行灌输”为“雪中送炭”,提升了法律的感召力,增强人们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坚持贴近社区生活。创新普法教育形式,不断提高教育活动对群众的吸引力,改循规蹈矩、“填鸭式”的讲授法制课为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编排三句半、快板等文艺节目在社区内进行巡演、传唱;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处律师定期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邀请检察官、法官剖析群众身边案例,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长法律知识,接受法治熏陶。
三是坚持贴近党政重大工作。主动围绕企业改制、旧村拆迁改造等区委和区政府的重大工作,分别成立法制宣传教育专项工作小组,逐一拟定包括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责任分工等在内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案,事前向涉及群众散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材料,现场组织法律专业人士开展宣传、接受咨询、化解矛盾。法制宣传先行一步,既为群众及时提供了急需的相关法律帮助,又保证了重大工作、重点工程的顺利有序进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泉山区依法治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