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要没有倒下,还剩一口气,我就哪儿也不去,守护松木河的平安。”
2007年12月4日,中央电视台演播大厅。上台领取2007年十大年度法治人物奖杯的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松木河派出所民警王江说出了这番感人肺腑的话语,语言质朴无华,但声音铿锵有力。
这话语从王江嘴里道出,却表达了奋战在全国政法战线300万政法干警共同的心声。
嫉恶如仇、剑胆琴心的任长霞是这样做的,公正断案、胜败皆服的宋鱼水是这样做的;不畏权势、铁面反贪的王书田也是这样做的;走村入户、化解纠纷的马新常同样是这样做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指出,在全部政法工作中,政法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障,是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形势下,政法队伍既肩负着繁重而光荣的任务,又面临着社会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和考验。这支队伍总体上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
周永康同时指出,要推进依法治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就必须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坚强捍卫者
从2006年的春天开始,全国政法系统普遍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中国开往民主与法治春天的列车注入了一股新鲜而持久的动力。
上至中央政法机关的领导,下至普通政法干警,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和热情,广大政法干警全员参与其中。各地各部门领导带头,层层举办培训班,通过组织演讲、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巡回报告等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效果。
从最初的“摸着石头学习”到“甩开膀子研读”,从刚开始的“懵懂生疏”到“熟练自如”地运用到执法实践中,广大政法干警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切实整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根政法干警的头脑,指导政法干警的执法实践。
通过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江苏省委政法委的领导深刻认识到只有严管队伍,才能保证公正执法。全省全面加强了政法干警执法守纪的督察和查处力度,针对少数政法干警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作风不严谨、滥用执法权力的问题,组织全省政法干警开展“执法守法”大讨论,切实查纠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推出执法公开的各项制度和举措,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河南省检察机关把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全省探索实施了检务督察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组织规模较大的督察行动168次,发现各种违法违纪苗头164个,发出书面督察建议69份,对19名违法违纪检察人员追究了纪律责任或作出组织处理。
上海市委政法委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础上,强化执法规范化措施,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法院系统大力抓好《法官行为提示》规定的落实,以“看得见的规范”来体现“看得见的公正”。检察机关细化办案流程,严密规范执法具体环节,细化规定办案质量标准。公安机关推行一线民警携带录音笔执勤,办案、办事岗位安装音像监控设备。司法行政系统加大狱(所)务公开力度,努力使执法活动成为“阳光工程”。
通过一年多来的教育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已经深入到每一个政法干警的灵魂,广大政法干警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者转变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执行者、传播者和坚定捍卫者。
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
从2007年1月1日起,被“下放”26年的死刑复核权重新收归最高人民法院。
这不仅代表着国家从司法制度上落实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对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具有重大的意义,而且与新一届党中央大力推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的施政理念一脉相承。
如何保证每一个被告人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实现司法天平的不偏不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认为,实现公正司法,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公正、高效、务实、清廉的法官队伍。
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高人民法院明确院长、庭长抓工作、管队伍的双重责任,通过积极参与审判活动,不仅提高了院、庭长的审判能力和管理能力,避免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而且通过及时掌握审判前沿的最新动态,带动了办案质量的提升。
最高人民法院同时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法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坚决清除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维护司法廉洁,逐步健全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同样是在2007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第一个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专门指导性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宽严相济政策的核心是,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
为了杜绝在执法办案中可能出现的徇私枉法现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强调,必须把对检察队伍的监督与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结合起来,突出加强对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推行“一案三卡”制度。办案人员承办案件时,必须填写“廉洁自律卡”;首次接触当事人时必须告知其诉讼权利、办案纪律及监督电话,并让当事人在“办案告知卡”上签字确认;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回访发案单位及相关人员,了解办案人员执法执纪的情况,并填写“回访监督卡”。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建立了执法档案制度,检察人员办理每一起案件的情况都记入执法档案,作为考核评价、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促进者
他是一名律师,但他从不向钱看,老百姓都亲切地称他“雷锋式的平民律师”。
他叫赵玉中,安徽省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2007年十大年度法治人物之一。
与众多的热门行业相比,法律援助被很多人视为“冷门”,每天要面对“囊中羞涩”的农民工的焦急诉说,或者残疾人群的渴望眼神。然而,赵玉中从来没有埋怨过、放弃过,始终心系弱势群体,情暖困难群众。
“我办理的案件60%左右是调解成功,靠的是以情感人,用被援者的生活细节等打动了法官和被告方。每当官司结束,看到当事人的一张张笑脸,我就很开心。”赵玉中说。近10年来,赵玉中接待来访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多件,取得98%的胜诉率。
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还有许许多多的“赵玉中”,他们下乡村、进社区、入学校……用执着坚持与默默奉献为和谐社会注入法治的力量。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指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民生息息相关。要提高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受援面,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方便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
记者得知,司法部今年部署开展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行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绿色通道机制,让他们没钱也能打得起官司,没钱也能打得赢官司。
2006年7月7日,山东省龙口市公安局民警矫振章家张灯结彩,宾客满堂。原来,山东省首家“居家式”警务室———“老矫警务室”诞生了。夫唱妻和,老矫负责辖区的治安管理、信息收集、安全防范等工作,老伴协助做好了解社情民意、调解邻里纠纷等日常工作,既方便了工作,又方便了生活。
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去年年初,公安部要求在全国建立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夫妻警务室”建起来了、以民警姓名命名的警务室建起来了……一个个警务室在社区和村寨遍地开花,广大社区民警不分昼夜地护佑着大街小巷的平安。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认为,公安工作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公安工作的成果更多地体现在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上,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面对穷凶极恶的亡命歹徒,是公安民警一身正气挺身而出;面对侵蚀国家的腐败蛀虫,是检察官铁面无私揪出巨贪;面对原告被告的法律诉求,是法官公平公正定纷止争;面对剑拔弩张的局面,是人民调解员和风细雨化解棘手的矛盾。据统计,2001年至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有2718名民警牺牲。
全国300万名政法干警众志成城,披肝沥胆,正在用自己的心智和臂膀、用自己的汗水和忠诚、用自己的热血甚至生命,铸就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流砥柱。(转自中国平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