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祥国:在更高起点更严标准上推进政法工作新发展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在日前召开的江苏省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江苏省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在更高的起点、更严的标准、更实的措施上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平安江苏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努力在促进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工作整体水平等方面取得新发展,为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1月21日至22日,江苏省政法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期间,省委书记梁保华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回顾总结了2007年江苏省政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基本经验,部署了2008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

  林祥国在讲话中强调,政法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阐述了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政法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确立了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总要求,是指导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政治纲领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周永康同志提出了政法工作"八个牢牢把握"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贯彻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为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作出积极的贡献。

  林祥国指出,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首先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北京举办奥运会的喜庆之年。江苏省政法机关要在更高的起点、更严的标准、更实的措施上深入推进江苏省政法工作创新发展,为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把工作着力点放到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重要任务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坚持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实际,紧密联系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实际,着力研究解决涉及社会和谐稳定全局的新问题,着力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着力研究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服务有新举措,管理有新办法,工作有新进展。二要深入推进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的平安江苏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按照新一轮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举措,重点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动态治安防控、社会管理、农村平安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等工作,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社会和谐度和人民群众满意率,确保平安建设始终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三要大力推进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主旨的法治江苏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基层法治实践,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着力提升行政和司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率和认可度,着力提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法治化水平,确保法治江苏建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各级党委要把法治江苏建设列入政绩考核,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四要切实加强以提升整体水平为着力点的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政法工作发展根基。重点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治安防范力量、整合力量资源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工作的整体水平,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实现基层稳、全局安的工作目标。五要大力加强以提高能力素质为目标的政法队伍建设,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坚持严管队伍不动摇,始终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为永恒主题,锲而不舍,常抓不懈,全面提高政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政法队伍。六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自觉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影响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