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积极开展“平安建设特色年”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建设上水平、上台阶,丰县积极开展“平安建设特色年”活动,紧紧围绕“特色”目标,牢牢坚持“创新”要求,达到抓出特色、推出亮点、提升层次、带动全局的效果。

    开展“平安建设特色年”活动,要求每个镇、单位至少完成1—2个特色项目,实现一点突破、多项跟进、全面提升的目标,并为全县平安建设整体工作创新提供思路、积累经验。县综治办制订了具体的考核认定办法,将组织开展情况与取得效果相结合,凡工作经验、做法被县级以上刊物刊发,被县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在县级以上会议作经验交流,或召开全县经验交流现场会,均被示为特色创建成果,并在年终平安建设考核时予以加分奖励。

开展“平安建设特色年”活动,要求始终坚持:一要围绕主题。紧紧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这一主题,把维护社会稳定、保持一方平安、推进平安建设作为特色创建活动的中心内容,把提高综治工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作为活动开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贯穿到特色创建的全过程。二要结合实际。要紧密结合本镇、本单位工作实际,分清自身在平安建设中的优势和薄弱环节,以解决实际问题、强化薄弱环节、升华已有优势为特色创建活动的着力点。在提倡借鉴外地经验的同时,反对不切实际、好高骛远的照抄照搬。三要突出创新。搞好特色创建活动,必须立足于创新,着力于创新。一是工作领域的创新。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积极主动地拓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工作范围,不断充实工作容量,扩张工作领域,提高平安建设对社会生活的覆盖面和影响度。二是工作深度的创新。要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进行深度挖掘,纵深延展,从解决一般问题逐步延伸到解决深层次问题,从着重解决治标逐步延伸到治本,从以“短平快”方式为主要解决手段逐步延伸到以制度和机制来实现长治久安。三是工作方法的创新。要突破传统思维模式,摒弃一般化工作方法,善于总结经验,分析得失,积极汲取外地成功经验,用崭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手段去解决不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去争取平安建设工作的新突破、新局面。四要务求实效。平安建设特色年活动,不是搞“花架子”,不是图形式,而是要以创新为手段,通过点的突破来带动和推进平安建设的全局。开展特色创建活动,要自始至终体现务实求效这个基本原则,坚持把最终衡量标准定位在看其对平安建设产生多大促进作用,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状况有多大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满意度有多大程度提高。这一基本原则要贯穿到确定项目、制订方案、具体推进的每个环节,确保特色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