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期,徐州中院对2001至2006年5年来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调查研究,总结特点,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征 2001年至2006年,徐州两级法院未生效判决中未成年被告人占全部被告人的平均比例为10.1%。各年度所占比例分别为:2001年为7.3%、2002年为7%、2003年为7.8%、2004年为11.1%、2005年为12.6%、2006年为14.4%,总体呈上升趋势,并呈现如下特征: 一是犯罪主体文化程度低、农民和无业人员多、男多女少以及年龄多集中在16—18周岁。 二是从犯罪类型上,侵财犯罪居主体地位,其中盗窃、抢劫所占比例较大。 三是从所处刑罚上,轻刑犯罪所占比重较大。 四是从作案形式上,共同犯罪、结伙作案现象越来越突出。 五是从作案手段上,手段不断翻新,少数未成年人犯罪情节日趋残忍,且出现智能化趋势。 二、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原因分析 分析未成年犯罪案件上升的原因,可以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方面的原因。主观因素主要与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等有关,客观因素则主要受家庭、学校、社会环境等影响较大。 一是自身因素。从生理上看,未成年人体格逐渐发育、强健,在体力上具备了作案的能力。从心理上看,未成年人具有躁动不安、喜欢新奇、冒险等特点,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差,易冲动,缺乏是非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极易受到外界诱惑和刺激。 二是家庭因素。家庭教育失当,使孩子从小就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骄横任性的性格;暴力型家庭、残缺型家庭、父母离异型家庭、贫困型家庭等问题家庭的影响,对青少年犯罪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三是学校因素。由于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放松道德、法治教育,不注重研究学生的心理,不能根据学生的情况因材施教,从心理上加以正确引导。尤其是对一些所谓的差生不管不问,以至流失到社会,极易使得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四是社会因素。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时期,无论在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法律和社会各个层面上,对身心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影响很大。此外,社会管理措施不到位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之一。 三、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 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作,需要家庭、学校、整个社会等多个单位和部门的共同努力。 一是强化家庭教育。家长要从各方面成为孩子的良好榜样,树立科学的教子观念;要掌握疼爱孩子的尺度,注重观察,发现孩子有不良行为时要及时教育、挽救;要与孩子交朋友,尊重孩子的人格,与之平等相处;要建立和谐家庭,为子女创造和谐、安宁的家庭氛围。 二是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学校要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教育和研究,有效解决孩子的心理疾患问题;要建立辍学情况报告制度;要加强对校园内外环境的治理。 三是优化社会环境。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形成一个从各方面关心、理解、帮助青少年的良好氛围;加强青少年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建设,为青少年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空间;加强对网吧等娱乐设施的清理和监管,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关工委、妇联、共青团等机构组织和社区的作用,积极协调处理有关未成年人方面的工作问题,加强未成年人的监管,探索社区矫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方式。 五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关于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问题。 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问题。加强队留守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问题教育保护工作。 六是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力度,发挥审判职能,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探索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非监禁刑的行刑方式,探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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