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公安局通过执法等级考评走出法制强警之路

全过程无缝隙考核 打造全警竞赛模式

铜山公安局通过执法等级考评

走出法制强警之路

__基层“三基”工作经验交流

 

2006年以来,铜山县局坚持“以实绩论英雄、用考评分数说话”的思路,以执法工作为龙头,围绕执法抓队伍,围绕执法抓工作,全面推行执法等级考评。把考评覆盖公安到队伍和公安业务工作的各个层面,打造了“大法制、大考评”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一套与政治经济待遇挂钩、操作性强、理念先进、人人心服口服,独具特色的考评体系。执法等级考评使上至局长,下至民警,从机关到基层,一律由考评定“价值”,使公安队伍最大程度地释放了活力和效能。2006年,铜山县局在省厅对全省A1类地区考核中,由2005年倒数第一提升到第13名,位列徐州六县第一,200716月份再次提高到第3名;执法质量和队伍素质稳定提升。

一、围绕执法抓工作管队伍,改革运行机制,形成大法制工作格局。

近年来,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铜山县局执法质量一直在低水平徘徊,队伍建设屡出问题。特别是2005年,相继发生了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件和违反五条禁令酒后驾车肇事事件,4名民警受到刑事和行政处罚,当年度执法质量考核是全省仅有的两个不达标单位之一,绩效考评位列全省A类地区倒数第一。针对这种情况,局党委进行了深刻反思,发现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执法质量低下既是队伍出问题的主要根源,也是业务落后的症结所在。同时,执法工作是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执法工作渗透到各项公安工作中,抓住了执法就找到了公安工作的出路。为此,县局着力改革运行机制,构建大法制工作格局,改变了过去少数人抓执法,少数人重视执法的格局。一是健全法制运作机制。针对过去“一统三分”案件审核运作机制的弊端,大力改革法制审核监督机制。把刑事案件审核队、治安案件审核队全部并入法制科,进一步增强了法制审核力量。同时,原先由刑事案件审核队承担的预审、诉讼职能全部划给各业务大队,法制科集中精力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通过个案审核、不定期检查、突击抽查等形式及时发现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指导各办案单位的执法,解决了法制审核既当裁判员,又当动动员的问题。二是健全执法责任机制。建立“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批谁负责”的三级执法责任机制。从办案民警、审核人员到县局领导,逐级明确执法办案责任。层层审核,层层把关,有效杜绝了执法质量问题的产生。三是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县局成立了执法监督委员会。法制科、纪委、督察、信访、财务等部门共同履行监督、审核、评议、督促职责,发现执法过错行为,及时下发执法整改通知书。在各执法办案单位都设立了法制员,加强执法办案的源头把关。建立了《民警执法过错预警分析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及时发现执法办案、队伍管理方面的苗头问题,努力做到未雨绸缪,有效预防执法办案出现问题。此外,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定期邀请检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情况,听取意见,进一步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

二、既考“帅”又考“兵”,既考质又考量,用考评把民警推向赛场。

2005年底,县局在构建大法制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局党委反复酝酿、论证,出台了《铜山县公安局执法等级考评实施办法》,建立了一套把执法渗透到各项公安工作,科学公正、操作性强的考评机制。一是实行“三三六四”考评法。既“三个板块、三个层次、六大序列、四个等级”。“三个板块”指把考评内容分为公安业务、执法质量、队伍建设三块,共100分。“三个层次”指考评分对单位考评、对民警考评、对领导班子考评三个层次。“六大序列”指把考评细化为派出所序列、刑侦序列、经侦序列、治安序列、交巡警序列、机关序列。“六大序列”等于根据单位工作特点和工作职责进行排名。由于序列划定比较合理,使得全局各单位都能在本序列内进行平等竞争,消除了以往考评标准过于统一造成的难以操作、考评结果不公平的弊端,堵塞了一些专业部门、综合部门游离于考评体系之外的漏洞,真正实现了全员考评。“四个等级”指把单位、民警、领导班子分为一至四级,根据不同的级别兑现奖惩。四级单位领导班子要末位调整、四级民警要参加离岗培训。这就好像为民警量身定价,确定了价值标尺,每名民警都要根据分数寻找自己的“价值”座标。二是既考“质”又考“量”。过去执法质量考评只考质不考量,全部实行扣分制。造成一般民警对执法工作无压力。出现了谁办案多、谁工作量大,谁就扣分多、执法差的怪现象。为此,县局把破案攻坚等公安业务工作纳入到执法等级考评的内容中。各主要业务单位根据各基层单位的治安复杂程度制定了各自不同的工作量,并根据各单位自己工作量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形成了既要干多,又要干好的工作导向。三是既考“帅”又考“兵”。加大对领导班子的考评力度。根据省厅和市局对县局的综合绩效考评成绩确定局领导班子、以及纪委、指挥中心、法制科等机关主要业务部门领导班子的等级。其余单位根据单位等级确定负责人等级,并建立了末位调整机制,从而使单位负责人的压力感陡增。改变了过去执法考评只扣办案民警的分,领导干部身上压力不大的局面。四是既考过程,又考结果。过去执法质量考评实行的是突击考评,打包考评,实行年终考评“一锤定音”。造成各单位为迎接一年一度的执法考核,集中突击“包装”,考评不精确。为此,县局把 “一警一评”、“一案一评” 、“一事一评” 作为考评的主要形式。从接处警、立案侦查到刑事(行政)拘留、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各个执法环节、每一项执法活动,都进行严格的考评计分,使考评细致入微。五是既考质量,又考基础。如果不考评执法基础,就必然会造成各单位抓执法工作重短期效应,无长远规划。为此,县局把接处警登记、基础台帐、个人执法台帐、法制培训等列入执法等级考评内容,使各单位注重执法基础建设,使执法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三、严格兑现奖惩,让民警根据实绩寻找自己的价值“座标”。

能否严格兑现奖惩是考评工作的生命力所在。县局坚持以实绩论英雄,严格兑现奖惩。每年拿出近200万元设立了考评专用奖金,并专户管理。实行月考核、季兑现、年总评的考评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评,给一至三级民警发放不同的奖金。其中,一级民警每季度最高可奖励1600元,四级民警没有奖金。民警评先、晋升、记功、提拔均从一、二级民警中产生。被确定为四级的民警不仅要取消评先晋升的资格,而且要进行离岗培训。考核处于序列末位的单位,主要领导一律进行末位调整。考评工作开展以来,18名业绩较差的基层所队领导进行了调整。2006年两名被评为四级单位的派出所所长被末位调整。执法等级考评实施以来,执法退查率控制在94%左右,没有被检察机关增捕追诉,没有复议应诉被撤销或败诉现象发生。通过考评有效激发了全局民警的积极性,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增强了全体民警争先进位意识,有力推动了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开展。

四、狠抓教育培训,增强广大民警对执法等级考评的适应能力。

民警是执法的主体,执法主体的素质决定了执法质量。执法等级考评的实施使基层民警产生了两个不适应。既执法素质的不适应和对严格规范执法的不适应。过去少数年龄偏大、学历不高、执法素质不强的民警办案少,存在得过且过的心理。由于执法等级考评考到每一名民警,不会办案的民警产生了压力感、紧迫感。同时,执法等级考评细化到执法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过程,对执法规范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案件体外循环等不规范行为也给考评工作带来干扰。为此,县局坚持专项整治和教育培训两手抓。一是开展严禁两个“体外循环”专项整治活动,解决执法办案的不规范问题。针对少数基层单位存在的执法办案体外循环和财务管理体外循环问题,县局在2006年集中时间,在全局范围深入开展了一次严禁两个体外循环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纠执法办案中有警不处、有案不立、以罚代侦、降格处理等违法违纪问题。经报请市局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对基层单位自查出来的问题,除重大违法案件外,原则上不作处理。对此后再发生执法办案体外循环问题的,严格查处。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共排出该立未立案件519 起、保而不审案件31起、未进入程序案件3起,彻底解决了历年遗留的执法办案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二是狠抓培训练兵,努力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以“以考促学”为主要形式,把“季度统考、日常自学、轮值轮训”等练兵培训内容纳入执法等级考评,切实提高基层单位对提高执法素质的重视程度。按照“三懂四会”的要求,以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分类培训计划,努力通过一次集中培训解决一个问题,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在法制科等6个部门建立了民警随岗培训基地,组织基层民警分批跟班培训。先后选拔20多名青年民警分两批参加省厅举办的“三长”培训班,为基层的领导班子建设储备了一批干部。组织开展“五项能手”比武竞赛活动,2006年评选出执法办案、侦查破案等工作的能手13名,全部提拔使用。根据警种和民警不同的岗位特点,坚持“每月十题、每月一考”的网上考试制度,每周由法制科出十道题,上网公布,要求民警自学,每月进行一次考试,成绩上榜公示,记入民警执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