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浪子回过头
——铜山县张集镇司法所安置帮教纪实
铜山县张集镇司法所地处三省三县交界处,徐州新城区东部,常住人口7万多人,下辖20个行政村民委员会。该所现有在册刑事解教人员33人,21人得到安置,9人创办个私企业,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帮教工作。该所注重建立健全规范的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一是衔接登记管理制度。该所对每个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在衔接时必须进行登记,记录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关系,家庭生活情况和婚姻状况等内容,并建立个人档案。二是家访制度。对每名刑释解教人员坚持上门家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和思想状况,及时解决其困难。三是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表现情况,划分为重点帮教和一般帮教。四是联合帮教制度。为每名刑释解教人员建立帮教小组,建立“五帮一”的帮教模式,签订《帮教协议书》。五是考评制度。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五年,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三年的帮教期内,坚持每年考核。六是定期组织各村安置帮教小组召开例会,听取汇报,指导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衔接工作。该所十分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一是加强与村帮教小组沟通联系。在收到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的通知书后,及时将通知书复印件送达刑释解教人员所居村委会安置帮教小组,要求他们通知其家人到监所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来。二是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横向联系,交换有关信息,核对人数情况,对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查找,防止漏管。三是密切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反馈信息情况。
三、真诚进行帮教,爱心感化浪子。全所同志经常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教育他们重新做人,开始新的生活。如下张村刑释人员董某回来后,没有找到工作,生活面临困难,思想很不稳定,家人也很厌弃他,村民群众都认为他“无可救药”,但司法所的同志经常上门做董某的思想工作,并教育其家长要接纳董某,多给予董某一些家庭温暖,帮助董某融入社会重新做人。司法所的同志说服了董某在工程队做老板的堂叔,将其安排到工程队做工,解决了董某的就业问题。董某对其非常感激,表示一定要重新做人,绝不辜负大家的期望。董某思想稳定,表现较好,已成为工程队的一名管理人员。
四、拓宽安置渠道,解决安置难题。一是争取劳动、工业、民政等部门的支持,推荐刑释解教人员到用工单位就业。二是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救济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三是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落实责任田等。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四是鼓励引导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自主创新,走勤劳致富的道路。如邓楼村刑释解教人员邓某刑释解教后,面对十分拮据的生活和破碎的家庭,一度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司法所的同志经常找他谈心,并协调有关部门,将他安排到山上当护林工。邓某十分感动,表示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由于他勤奋工作,表现较好,赢得了邻村一位姑娘的爱慕,双方喜结良缘。在举行婚礼的那天,邓某还特别邀请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林业站和委员会的同志参加,感谢他们的帮助和教育,使其重获新生。如今,邓某家庭美满,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五是创建安置实体。司法所主动与辖区的企业联系,共建安置实体。目前,已创建安置实体2个,安置刑释解教人员5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