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平安法治惠民路谱率先发展和谐曲
在平安、法治建设中,泉山区坚持以民为本,以优化平安法治为民、利民、亲民环境为重点, 出实招,谋实效,让群众得实惠,激发了干部群众参与建设的热情,积聚了创建的合力,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刚刚结束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泉山区连续三年获得了全省“社会治安安全区”称号,法治创建进入“法治江苏合格区”创建工作先进集体行列,并成为全市唯一一家荣获2006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称号的单位。 一、创新三个理念,构建率先有为的“平安法治为民”环境 平安、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群众关注的系统工程,如何取得实效,率先进入全省第一方略,实现“弱基础、强推进”,必须突破思维,创新理念。泉山区委、区政府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平安、法治为民的宗旨,创造性地提出平安、法治建设三条基本理念。一是树立“抓平安法治促稳定”的理念。依托平安泉山、法治泉山两大创建活动为载体,运用平安建设搭建的工作平台,发挥法律在预防、化解和解决矛盾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调处成功率一直保持在100%和98%以上,多年未发生民转刑杀人案件,泉山区还荣获“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二是树立“抓平安法治促发展”的理念。摒弃平安、法治建设只是消费的旧思想,树立平安、法治环境也是生产力的全新观念,泉山区将平安、法治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过加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普法、依法管理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党委、政府、司法各部门工作,全面提升了党委决策力、政府执行力、司法公信力、普法感召力和基层凝聚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使得平安泉山、法治泉山成为了泉山区招商引资的金子招牌。三是树立“抓平安法治促和谐”的理念。平安是和谐的前提,法治是和谐的基础,泉山区将平安、法治建设作为和谐社区考核的硬指标纳入到和谐社会建设的整体格局。 二、实施三大工程,打造务实高效的“平安法治利民”环境 平安、法治建设是一项涉及人民群众工作生活、与百姓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的利民事业,创建工作中,泉山区听民声,解民困,通过建立联系箱、设立网上论坛、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教育、医疗卫生、环保、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社会治安六大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推出了平安法治利民三大工程。 (一)平安法治惠民工程。先后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缓解“看病贵、看病难”、推进无公害食品等专项行动。区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拿出2000多万元,设立了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扶贫助学、贫困残疾人救助、见义勇为等八项基金;投入2000万元,重点加强云龙湖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治理;投入4000多万元,实施了和平路西延工程,全面整修了16条小街巷和西苑小区周边、梨园小区外道路,城市交通和居民出行条件持续改善。泉山区在苏北率先荣获江苏省第一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称号,云龙湖水质达到国家二类地表饮用水标准。 (二)平安法治便民工程。积极搭建三项平安法治便民平台,在泉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公开窗口,各行政执法单位将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内容上网公布。同时,在区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广泛设立政务公开栏,方便群众查阅、了解行政执法各项内容,建立起了政务公开便民平台。区政法各部门在执法一线、窗口单位设立执法公开告知栏,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监督措施依法公开;区法院开通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国内首个科技审判法庭,实行异地同步观摩庭审的新模式;区检察院建成全市一流的信息化接待室,设有先进的检务信息触摸屏和电视滚动宣传系统、检民联系卡、来访建议卡等,改善了接待服务环境,方便了群众查询,形成了司法公开便民平台。依托工商部门“12315”平台,构筑了泉山工商分局、工商所、维权点“三位一体”的立体维权网络,并在维权窗口推行了“一岗双责制”,基层窗口人员既是注册接待员,又是维权纠纷调解员,与百姓和业户“零距离”沟通服务,及时解决各项纠纷矛盾。泉山区还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把消费调解的软手段变成具有法律效率的硬办法,搭起了有力地消费维权边民平台。 (三)平安法治护民工程。一是守护辖区治安秩序。在平安法治建设中,泉山区全面加强了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搭建起了优势互补、相互配合的整体防范网络。先后实施了小区封闭管理工程;建立了6000余人的群防群治队伍,每年拿出150万元专项资金组建了一支250人的社区保安专职队伍,设立了社区保安摩托车机动巡逻队,为各派出所购买的电瓶巡逻车;通过财政拨一点、辖区单位拿一点、受益群众掏一点的思路,全区51%以上的小区实现了科技防范;每天晚上公安、社区专职保安、群防群治、机关干部1000余人为泉山百姓守夜巡逻。不仅如此,泉山区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还出台了《泉山区物业管理单位治安防范责任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物管企业、房管、工商、公安、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在小区治安防范中的责任;启动了领导带班巡逻制度,每周都有两名区领导带领区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对全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进行巡逻督察。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满意度显著提高。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制度,在街道和社区聘请劳动保障检查协理员,对所属辖区内用人单位参保情况进行监督。全面推进“无歧视”服务。确保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在子女就学、医疗、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居住地居民同等待遇。三是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的青少年权益保障体系,开辟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定期举办优秀法制副校长评比活动,充分发挥法制课教育作用,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全区各街道、有关单位先后建立起了一批青少年维权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区检察院荣获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三、强化三项建设,营造民主和谐的“平安法治亲民”环境 平安泉山、法治泉山不仅是一项惠民工程,更是一项需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程。创建过程中,泉山区确立了“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亲民思路,立足基层,服务大众,增强群众对平安、法治泉山创建活动的认同感,提高人民群众创建参与率。 (一)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深入实施社区人才战略,实行居(村)民“海选”,既确保居(村)民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又加强了监督,真正把那些思想端正、能力较强、愿意干事的人选上来。同时,在全区居民社区精心选配年富力强、素质良好的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专职负责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使“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落实到人。在全国范围内招聘100名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担任社区主任助理,让大学生担当“小巷总理”,为社区建设储备了人才。健全了“民主理财”、“村务、财务公开”等自治制度,全面推广“勤廉双月述”,让居务、财务在广大居民的监督约束下运行。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集中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向辖区居民开展“敞开式办公、一门式服务”,涌现出了一批民乐、管道等省内外驰名的示范社区。 (二)推进司法亲民机制建设。一是加强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完善职责制度、监督程序、保障制度三大制度体系,制定了完整的《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流程》制度,实现了监督的程序化、制度化;建立了自侦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检查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二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模式,强化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过程中的监督职能,将陪审员管理工作与法院队伍建设、审判管理等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总结。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监督管理奖惩机制,并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纳入目标考核,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三是加强政法部门“亲民接访”制度。区检察院建立检察长“巡访”制度。由检察长带队,纪检组、举报中心、反贪等业务科室负责人陪同,组成巡访小组,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巡回接访活动;区法院实行院长“下访”制度,针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深入居民小区,接待群众的上访和咨询,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泉山公安分局定期开展局长“大接访”活动,面对面的了解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仅06年,政法各部门开展各种“亲民接访”活动30余次,现场受理群众来访40件,接受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四是建立平安法治泉山市民观察员制度。举行了平安法治泉山市民观察团启动仪式,从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律师中选拔出30名市民观察员,深入基层、单位,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加强对平安法治创建各个层面的监督检查。 (三)推进全民普法机制建设。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77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市民学校,统一挂牌,集中授课,各街道以制度的形式规定每个社区每周至少开展两次法律进社区活动,建立起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各社区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建了普法文艺宣传队、说法故事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和平街道在十三个社区中开展了“法律伴我行”竞赛活动,聘请了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金山、王陵、奎山等街道在辖区内绘制法制文化长廊、法治宣传一条街等;区司法局定期举办“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全面活跃了社区法制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了居民的法律素质。泉山区还被授予2001-2005年度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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