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 推进平安建设

 

 

近年来,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握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线,立足检察实际,履行检察职能,突出工作重心,规范运作机制,狠抓各项创建工作措施的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立足本职工作,强化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为加强平安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该院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以创建办牵头,科室负责人各司其职,全院上下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创建工作考评考核体系,把检校共建、社区矫正、青少年维权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创建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

突出工作重点,促进社会政治和谐稳定。一是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着力构建平安的治安环境。重点打击影响群众安全的暴力型、侵财型、多发性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二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合作,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参与案件讨论等制度,经常沟通,相互交流,形成共识,增强合力;三是坚持适时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切实加强引导侦查取证的力度,促进公安、检察在刑事诉讼中的优势互补,努力做到快捕、快诉,准确、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四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始终保持批捕案件无错捕、漏捕,起诉案件无撤诉、漏诉和无罪判决;五是针对当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出现两少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行政机关少、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少的现象,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主动走访行政执法部门,完善备案审查制、联席会议制,形成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打击合力。

加大监督力度,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一是加大对立案、侦查的监督力度。对侦查机关取证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深入公安机关查阅发案、破案、立案台帐,变坐等案件为主动出击,及时有效发现线索;二是创新刑事审判监督方法,改变监督模式,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准确提出量刑建议;三是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力度,对关系民生、影响安定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请上级机关抗诉;四是为减少当事人的讼累,缩短办案周期,利用检察建议方式启动再审程序,减轻当事人不满情绪,及时化解矛盾。近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和其他案件线索45件,经审查,说服申诉人息诉服判11件,双方和解7件,提请上级机关抗诉12件。

坚持标本兼治,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群体性事件中的一般参与者、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在立足教育、慎用逮捕强制措施的同时,尽可能通过检察人员的主持,召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居委会代表进行沟通、交流,确定解决办法,使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补偿,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促进犯罪嫌疑人能够及早回归社会。重点解决涉检上访问题,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行检察长巡回接访,试行专业接访,做到复查纠正到位、善后处理到位、回访息诉到位。着力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服务和谐为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举报宣传活动,起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