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实施社区农村警务战略建城乡治安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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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从自身实际出发,科学布局、大力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积极构建城乡治安防控体系,达到了积极预防和有效控制违法犯罪的目的。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努力使警力贴近群众,贴近一线,据统计,该省共建城镇社区警务室2238个、农村警务室2902个。自“三基”工程建设开展以来,全省共向派出所充实警力6854人,使派出所警力达到县区公安机关警力的42.9%,直接促进了社区民警和驻村民警数量的增加。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公安机关社区警务室配备民警7934名,农村警务室配备驻村民警4346名,在治安防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黑龙江省各地还积极推进群防群治及物防、技防各项措施的落实,大力发展以保安队伍为主体的群防群治力量,同时加快社区、农村、社会面和复杂场所的电子监控设施建设,积极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不断改革勤务方式,推行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主副班工作制等,把有限的社区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需要的时段和部位,初步建立起了动态化的布警机制。目前,黑龙江省以城乡警务室为依托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防范和打击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出现了刑事案件稳中有降、可控案件明显下降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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